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狰狞的血裔李思远小说介绍
狰狞的血裔李思远_嗜血狰狞

狰狞的血裔李思远

炒肉辣椒

小说主角: 蒙烈 蒙雄 侯云 郭玲儿 郭益 成襄 烈儿 郭玲 蒙氏 玲儿

相关标签: 玄幻 重生 轮回 乱世 嗜血 地狱 杀戮 小说 天堂 活着

最后更新:2023/4/30 19:41:07

最新章节:狰狞的血裔李思远最新章节 第五十二章 轮回之门 2023-04-30

小说简介:吾手持滴血刀,斩尽世间灵。宁可永坠深渊地狱间,不愿重生天堂仙圣殿。今生今世,不入轮回,杀戮无尽,征战一生.“只要我还活着,就是乱世。我身在哪里,哪里就是战场!”

内容摘要:地球历2133年,华夏帝国联盟北部重镇Y市平阳区三宝街上灯红酒绿。此时,虽已是凌晨2点,但街上人群依旧熙熙攘攘,摩肩接踊,工作了一天的人们,都在夜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放松或发泄自己白天的疲劳与压力。这使得Y市内很多地方比白天还要热闹,可见人们的夜生活之丰富。三宝街以小吃和烧烤出名,恒星烧烤店位于三宝街街口,以烧牛板筋而出名,此刻正是人满之际,店中的几名招待员忙的一头大汗,四处给叫嚷的顾客端茶送餐,尽管如此还是有些忙不过来。“老板,我的爆焦牛蹄什么时候好?”“我都来了半个小时了,怎么还不送餐?”“快给老子来50串考牛筋!”.烧烤小店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在小店门口也摆了二十多张桌子,小店招牌上为此安了一盏大日光灯,基本可以照上门口所有桌子上的顾客。此刻在小店门口最靠外围的角落桌子上,一名身穿黑sè皮夹克,黑sè皮裤的壮硕男人正拿着一大串烧牛腿ròu大口大口的默默吃着,男人留着一头三寸板寸,看上去十分干练,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呈现出了普通人所没有的刚毅,若是有细心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男人抓着牛ròu串的大手,不仅比普通人大了两圈,而且在手掌上也有多处长着厚厚的老茧,很明显,此人并不是一个普通人。此人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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狰狞的血裔李思远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主角特别浪~~~,每个世界都一开始都在撩人,撩到手后的那段特别甜~~~,但当他失去兴致后会脱离世界有点渣,有点虐攻,但我无法讨厌主角,就像他系统说的没人能拒绝他,他是这个世界唯一特别的存在。
与系统的互动也特有意思,互相喊爸爸。。。cp最后有些意想不到但也在意料之中,很有趣有爱的一对
匿名书友
都是套路,无聊
匿名书友
套路撩机,酒色绝色等等
匿名书友
耽美,主角热爱演戏,时刻演戏,用生命演戏,比如今天给自己一个百分百反击的嚣张艺人角色设定,形象出演抖S、病娇等角色,让前来找事的人通通唱征服。
匿名书友
有点夸张
匿名书友
P大的文,基本有一本看一本。情节精彩主角强悍,很合我的口味。
这个文是11年的老文,我三刷也已经有几年了,哪怕是P大的文,因为时间和精力,也只有《镇魂》时隔多年被网剧提醒才刷了两遍。
这个文不长,不到40万字,也没有P大后来的文那么技巧圆熟情节老道。
故事设定挺俗套的,一个废柴0逆袭的故事。但是,非常吸引人。
男主出场时是一颗没什么追求没什么想法没什么胆量没什么节操没什么智商十分自我的菜,颜不错。如果不是意外被卷入了一场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大事件,估计也就混吃等死,最后腐烂在某处。
生死之间走了一遭,男主被激活的不仅是生理技能,还有自尊、自觉以及爱的能力。
爽点在于:觉悟与成长、一腔孤勇、绝地反击、爱与牺牲。
文章不是没有缺点,但是仍然很主观地给出5星。推荐。
匿名书友
最爱回家遇到从前友人的戏码
匿名书友
作者是耽美大神酥油饼的小号。轻松短文。
女主是走火入魔的江湖高手第三名,只有洞房后才可痊愈,雷此设定者慎入。女主亲夫和后母将其嫁给被流放的武将,女主将计就计,一路为了洞房闹出各种笑话。没有太多逻辑与文笔,打发时间之作。
匿名书友
【啃书ing 】看前面这个嫁人不让进门的这段剧情,莫名让我想起鞠姐的那部剧(叫啥来着,和山河令那个不可以提名字的演员演的)莫名带入,适配度还挺高,剧情梗人物设置代入毫无违和感。哈哈哈哈哈哈
————补————
酥油饼小号?我再去看看这篇文
(每天中午吃饭舍友就外放超大声鞠姐那部剧,我真的会谢!!大家都睡了还在外放,可能一格音量吧,但是她会一直在床上笑,看多久嘻嘻嘻笑多久。我害怕)
匿名书友
男主太戳我了。温柔多情又残忍,风流而不下流,寂寞的贵公子。“她?她是谁?卿卿那么多,我不记得了。”真的是风流薄幸第一人的风采。 女主压不住男主。毫无魅力的无脑傻白甜。以至于他俩谈恋爱的时候我弃了……我宁愿看男主万人迷无cp呢。或者男主想的是“岁月寂寞,找长生的女主相伴”该多好……像他这种老司机突然“永不负卿”真的很不真实,特别对象还是个基本没啥长处没什么付出的无脑傻白甜。除了长生有什么好处值得男主惦记?至少应该来个日久生情虐恋吧……六百年后一见面就情定终身太不真实了。显得作者格局都小了。
匿名书友
剧情单薄,单章剧情推进慢,而作说的信息量反而看起来很大。巧妙地融合了当下各种“妇女问题”,但又不够深刻,仍然停留在小言层面。怎么说呢,作者的意志完全投映在文字中,男主完全是上帝视角了,说教意味挺强的。
匿名书友
这个乱糟糟的简介在说啥눈_눈
匿名书友
很喜欢男主,但是本书剧情不够精彩,看一半没看了
匿名书友
两个六百岁的男女谈恋爱的故事。经过无数山水,历尽千帆,最终走到一起的还是你。男主开头时候那种温柔而无情的浪子形象非常独特吸引人,两人在一起之后那种甜甜甜也很动人。
匿名书友
大爱作者,文笔剧情人物形象都超赞
匿名书友
长生不老×长生不老,算是现言?
看完这本书,忽然想起《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描写的一种叫‘四维虫子’的东西。假如真的有人能跨越时间,看到他们的开头到结尾,那么长生不老的人一定是一条很长很长很长的虫子。
匿名书友
我记得内容,1有余2不足,为了享利摩根+1.5
匿名书友
现言。
六百年的蹉跎,想死死不去,想活活不好。
该庆幸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一个人,知道你的过去,跟你有同样的伤口。
匿名书友
女频言情
我应该先看这不知所云的文案再看文的,强烈要求返点。文青是病,得治,治不好就埋了吧。
渣男傻白甜挺好的一对,什么锅配什么盖。女主能把她活在狗肚子里的600年分我十分之一也好啊,至于男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实际上比无心法师那废物强不了多少。
作者有话说是我给这篇文章打一颗星的根本理由,头发长见识短还叨逼叨叨逼叨的,伤害正版读者的眼睛。
匿名书友
不错,这个作者的文情感特别细腻,两个过了600岁的男女兜兜转转终于在一起,甜宠。对话很有意思。
很多人说男主渣,差点就弃文了,但是看下来请问哪里渣了?你喜欢我我不喜欢你就是渣?无论民国时的娼妇,还是现代的明星,男主明明白白的说清楚银货两讫,只因为自身的教养和对女性的尊重悲悯,被人喜欢上了,就渣了?不喜欢就不要对人好?所以在战乱时把那母女俩赶出去,让小女也沦为娼妓就不渣了,女明星就让她被打压,委身半百老人就不渣了?
现在有些东西真的矫枉过正,无论是维权意识还是女权意识。